英国365集团公司
导航切换
虚拟仿真实验中心
国家级工程中心
首页
通知公告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学院领导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教授
副教授
研究生导师
讲师及博士
实验人员
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博士后流动站
科学研究
科研平台
研究方向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学术交流
学生工作
队伍建设
规章制度
奖助补贷
学工动态
党群工作
组织机构
党团培训
党建制度
党建动态
工会建设
招生就业
招生工作
就业工作
资料下载
首页
通知公告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学院领导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教授
副教授
研究生导师
讲师及博士
实验人员
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博士后流动站
科学研究
科研平台
研究方向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学术交流
学生工作
队伍建设
规章制度
奖助补贷
学工动态
党群工作
组织机构
党团培训
党建制度
党建动态
工会建设
招生就业
招生工作
就业工作
资料下载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浏览: 日期:2018-10-16
15-18级各班:
为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系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必须是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即认定贫困生),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评审要求及申报程序
1.
各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中需有班主任,且评审中采取申请者回避原则,需有专人记录评审过程细节,以保证班级评选能公平公正的进行,需要上交评定总结。各班级推荐与《2018-2019湘潭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化工学院申报名额分配表》sheet2中二、三等助学金指标相应的人员数(一等助学金无需班级评选),最终获奖名单经院系评定小组再做评审后再公示确定。
2.申请国家
一、二、三等
助学金的同学
都需填写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同时上交《国家助学金本科学生信息导入模板》(附件四)。
三、国家助学金有关纪律要求
1.要认真做好助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要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严禁将等级资金拆分,杜绝助学金平均分配现象;
3.严禁班级将资金二次分配或个人请客。
四、报送材料及具体要求
1. 报送材料
(1)班级内推荐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每人交附件二《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档两份及电子档
(日期统一填写为2018年10月14日)
;
(2)附件三《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备案表》纸质档一份
(需有班主任签字)
及电子档;
(3)附件四《国家助学金本科学生信息导入模板》电子档;
(4)班级评定总结(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纸质档一份
(需有班主任签字)
及电子档。
2.具体要求
(1)《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不得更改表格的格式,
并且严格按照《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附件五)的格式填写
。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及制药工程专业、生物工程及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在系别处分别填写化工系、生物与食品工程系,班级前面需注明年级,签名之处必须由本人亲手签写(日期统一填写为2018年10月14日),其他表格内容必须先填写再打印,不得涂改。每人一份,一份一页,单面打印不可附页;
(2)《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的顺序必须按照《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备案表》(附件三)的姓名顺序上报(自备回形针)。
五、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1. 评选名额
各班级
请严格按照附件一《湘潭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化工学院申报名额分配表》sheet1国家一等助学金名单与sheet2助学金指标进行申报。sheet1中是已被学校认定的七类资助学生名单,国助一等不再由班级来评定,sheet2中指标则是由院系根据各班级贫困生等级、班级贫困生入库人数与学院贫困生总人数的比例以及学校所给定的总名额来进行分配。
2.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发放。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学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秋季助学金和春季助学金发放标准为:一等助学金2000元/人、二等助学金15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资助系统输机按照秋季金额)。
六、报送时间
国家助学金的所有评选材料务必于
10月18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
递交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材料。
纸质档材料上交至化工大楼A202,电子档材料发送至化工学院学工办邮箱:hgxyxg@126.com。
附件一:2018-2019湘潭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化工学院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备案表
附件四:国家助学金本科学生信息导入模板
附件五: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
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